GB/T713.3-2023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第3部分:规定低温性能的低合金钢
16MnDR、Q420DR、Q460DR、15MnNiNbDR、13MnNiDR、09MNNIDR、11MnNiMoDR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承压设备用规定低温性能的低合金钢板的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使用温度不低于-70℃、承压设备用厚度为5mm~120mm的低合金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GB/T 71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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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4牌号表示方法
4.1以强度命名时: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屈”的汉语拼音*字母“Q”、规定的*小下屈服强度数
值、低温压力容器“低”和“容”的汉语拼音*字母“DR”组成。
示例:Q420DR。其中:
Q-屈服强度“屈”的汉语拼音*字母,
420-规定的*小下屈服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DR 一“低”和"容”的汉语拼音*字母。
4.2以化学成分命名时:钢的牌号由两位数字表示的平均含碳量、化学元素符号表示的合金元素字母、低温压力容器“低”和“容”的汉语拼音*字母“DR”组成。
示例:11MnNiMoDR。其中,
11
一-平均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计):
MnNiMo一锰、镍、钼合金元素字母;
DR
一一"低"和“容”的汉语拼音*字母。
5订货内容
钢板的订货内容应符合GB/T 713.1 的规定。
6尺寸、外形、重量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
7技术要求
7.1牌号和化学成分:16MnDR、Q420DR、Q460DR、15MnNiNbDR、13MnNiDR、09MnNiDR、11MnNiMoDR
7.1.2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
7.1.3本文件与国外相关标准近似牌号对照见附录A。
7.2制造方法
钢板的制造方法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
7.3交货状态
7.3.1钢板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
7.3.2由双方协商,厚度大于36mm的正火十回火钢板,可以正火(允许加速冷却)加回火交货。
7.4力学和工艺性能
7.4.1钢板的各项力学性能、工艺性能一般要求应符合GB/T713.1的规定。
7.4.2钢板的拉伸试验、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弯曲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力学性能、工艺性能:16MnDR、Q420DR、Q460DR、15MnNiNbDR、13MnNiDR、09MnNiDR、11MnNiMoDR
7.4.3 Q420DR、Q460DR牌号的冲击试验应测量侧膨胀值,且侧膨胀值不小于0.53 mm.
7.4.4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的低温冲击吸收能量可按高于表2的值交货,具体值在
合同中注明。
7.4.5 当供方保证弯曲合格时,可不做弯曲试验。
7.4.6 根据需方要求,对厚度大于36mm的钢板可增加一组在钢板厚度1/2处取样的冲击试验,其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合格值应在合同中注明。
7.4.7 根据需方要求,对厚度大于36mm的钢板可附加落锤试验,试验按GB/T6803进行,采用P-2型试样,无塑性转变(NDT)温度的合格指标应在合同中注明。
7.5 表面质量
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
7.6 无损检测
7.6.1 厚度6 mm及以上Q420DR、Q460DR牌号钢板,厚度大于20mm的正火或正火+回火状态交货钢板,以及厚度大于16mm的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供方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7.6.2其他厚度钢板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7.6.3超声检测按NB/T47013.3执行,合格级别不低于I级,如有特殊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8试验方法
8.1钢的化学成分试验一般按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或通用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仲
裁时按GB/T 223.3、GB/T 223.9、GB/T 223.12、GB/T 223.17、GB/T223.23、GB/T 223.26、
GB/T 223.40、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6的规定进行。
8.2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向、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9.1检查和验收
钢板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9.2组批规则
9.2.1钢板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30t,单张重量超过30t的钢板按单张组批。
9.2.2 11MnNiMoDR钢板应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9.2.3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议,厚度大于16mm的钢板可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9.3取样数量、取样方向及取样方法
每批钢板的取样数量、取样方向及取样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9.4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板的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
9.5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T 713.1 的规定。
10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713.1的规定。